第四十四章 儿女情长-《这样的状元,狗都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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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幼耽一直在偷偷看他写字,见他停笔,立刻凑过来看。
她的目光在诗稿上缓缓移动,读到“吹开岭外千重雾,卷尽天边万里鸿”时,眼睛微微一亮,读到“此身合在云深处,一任萧然西复东”时,她忽然抬起头,深深地看了李易一眼。
那一眼里有惊讶,有欣赏,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柔软。
“好一个‘此身合在云深处’。”
朱幼耽轻声念了一遍,声音被山风吹散,却字字清晰。
“李公子的诗,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不是那种刻意雕琢的华丽,而是……”
她想了想,才找到一堪堪贴合的词,道:“而是通透。”
周明远也凑过来看了,看完之后,沉默了片刻,然后叹了口气,把自己刚写的那首诗揉成了一团,苦笑道:“罢了,有李公子这首在前,我那首就不拿出来献丑了。”
他不是在说客气话。
李易这首诗,虽然不敢说字字珠玑,但那股子浑然天成的气韵,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写得出来的。
尤其是那种历尽千帆之后的通透感,放在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身上,更显得格外惊人。
朱幼耽把诗稿拿在手里,又看了一遍,忽然笑道:“李公子写了这么好的一首诗,可不能就这么算了。来来来,再写一首!”
“对!”
陈婉君等小姐们也跟着起哄。
“一首哪里够?至少要三首!”
李易哭笑不得地道:“诗词不过是读书之余的调剂,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好诗好词哪是能随手拈来的?”
“对别人来说难,对李公子来说肯定不会难。”
朱幼耽眨眨眼睛,笑容里带着一丝狡黠,说道:“不如这样,你要是真写不出来就算认输,那就罚酒三杯。”
李易更加哭笑不得,看了眼周明远,道:“周公子,你们成都府的公子小姐们往日聚会,也都是这般难为人吗?”
莫看这次来灌县避暑的一共有一百多位名门公子小姐,今日能坐到这里的,才是朱幼耽的核心圈子。
也是整个成都府名门二代的核心圈子。
李易也是看出周明远这个公子没有刘文远那种人身上的盛气凌人和跋扈,也没有顾长风那样的偏执跳脱,所以才向他求助。
然而,周明远明显站在这些名门小姐这边。
只见他温婉一笑,道:“李兄莫不如还是从了吧,这在朱小姐他们心中,可算是高待遇的。”
说着,周明远坏坏一笑,道:“再说了,李兄刚刚才赢了我,我也想再看看李兄的极限。”
好吧!
李易投降。
不就是写诗么?
对别的书生来说可能很难,但是他可是背了后世上千年的诗词库,我还能怕这个?
在脑海里稍微过了过,李易提出继续写。第二首《石犀行》,后世杜甫的名篇。
“君不见秦时蜀太守,刻石立作五犀牛。
自古虽有厌胜法,天生江水向东流。
蜀人矜夸一千载,泛溢不近张仪楼。
今年灌口损户口,此事或恐为神羞。
修筑堤防出众力,高拥木石当清秋。
先王作法皆正道,诡怪何得参人谋。
嗟尔五犀不经济,缺讹只与长川逝。
但见元气常调和,自免洪涛恣凋瘵。
安得壮士提天纲,再平水土犀奔茫。”
然后是第三篇,范成大的《离堆行》
“残山狠石双虎卧,斧迹鳞皴中凿破。
潭渊油油无敢唾,下有猛龙跧铁锁。
自从分流注石门,西州粳稻如黄云。
刲羊五万大作社,春秋伐鼓苍烟根。”
两首诗一出,众公子小姐全都陷入了沉默。
朱幼耽看着李易的眼睛里更全都是喜欢,他竟然真的还能写,而且质量比起第一首还要更好。
这个男人真是给他太多惊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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